取材中筆者的臉被Brody高踢!耳朵附近裂開流血了【KEIJI中山連載#9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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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rody與Butcher(前)一起將波多黎各作為自己的主場(1984 年 5 月,波多黎各巴伊亞莫)

【事件概要】1988年7月16日,在波多黎各巴阿蒙市的Juan Ramón Loubriel體育場的休息室內,Bruiser Brody遭到José González刺殺。即使當時有眾多目擊者,González卻不可思議地被判無罪,直到最近仍以摔角選手及統籌者的身份活動。


原文出處

本就自尊心極強的Brody,與全球各地的推廣者都有過爭執。這次的案件究竟是González單獨犯案,還是背後有更大的勢力在運作?即使已經過去將近40年,事件的真相仍然籠罩在謎團之中。

曾有一段時期,Brody把日本選手視作眼中釘。或許是所謂的「和尚可憎,連袈裟也憎」吧,他甚至將矛頭指向了日本媒體。只是,Brody自己也曾是報社記者出身,即便口出惡言辱罵,也從未真的動手。

然而,筆者卻成了例外。這是筆者第一次在擂台邊拍攝時,被職業摔角選手襲擊。當時真的很可怕。至今我仍清楚記得,因恐懼而渾身僵硬的那一瞬間。

雖說不算值得自豪,但被Brody在其終焉之地——惡名昭彰的波多黎各會場襲擊、撕破襯衫、耳朵流血的記者,正是筆者。

1984年,Brody首次踏上波多黎各,以WWC的頂級外國選手身分,與Abdullah the Butcher一樣,將此地作為他的主場。

隔年,也就是1985年12月12日,在新日本職業摔角宮城縣體育中心大會上,Brody拒絕出場。儘管之後雙方和解,但那段時間,只要看到日本人,他情緒就會變得非常激動。

在美國德克薩斯州達拉斯,Brody對我的日本攝影師朋友罵道:「黃皮猴」、「小日本」、「你們是新日本的走狗。我知道當我離開新日本時,你們偏袒新日本的報導。老子不想再跟你們講話了!」如此罵個不停。

從朋友那裡聽說了Brody這副模樣的筆者,勉強壓下不祥的預感,於1986年6月,從紐約飛往波多黎各的首都聖胡安。

自1986年2月起,馳浩與新倉史祐已經在波多黎各進行遠征。馳浩是在波多黎各完成了職業摔角出道的,這次是為了報導他修行的情況。

波多黎各與美國之間有許多廉價航空頻繁往返。筆者與住宿在碧藍加勒比海前方的Tanamá飯店的馳、新倉會合後,搭上由Ron Starr駕駛的車,前往聖胡安市內的會場。

筆者在體育館前等待Brody的到來。過了一會兒,Brody乘坐著Victor Quiñones的車抵達。筆者舉起了相機,但他低著頭,明顯流露出拒絕被拍攝的氛圍。「有點不對勁啊」,筆者心想。

儘管如此,筆者還是到休息室去請求Brody與馳浩對談。在日本或許困難,但在波多黎各的話,應該能輕鬆答應。事實上,平常的Brody總是這樣的。

用濕毛巾整理著一頭長長黑髮的Brody,靜靜地抬起臉來,那額頭上數條鋸齒狀的疤痕深深裂開著。是一張令人畏懼的臉。他只冷冷地吐出一句「No」。這句毫不留情的拒絕,讓筆者只能狼狽地退下。

比賽開始了。在多數波多黎各會場,為了避免觀眾與選手發生衝突,擂台與觀眾席之間都拉上了鐵絲網。就像在籠子裡比賽一樣。因為興奮的觀眾會襲擊選手。

馳浩與新倉雖然在雙打賽中獲勝,卻被噓聲包圍。而主賽中,加勒比冠軍The Invader 1號(José González)成了Brody的挑戰對象。

Brody揮舞著鐵鏈,一邊發出「嗚喔、嗚喔」的咆哮聲登場,比賽開始。不久便演變成場外混戰。

Brody瞪大雙眼,發現了筆者的存在。突然間,這個身高兩公尺、體重145公斤的巨體朝筆者逼近。完全是出乎預料。又因為鐵絲網的關係,根本沒有逃跑的地方。

筆者的襯衫被撕得稀巴爛,接著臉部還被踢了一記高踢,但筆者拼命地把臉轉到一邊,因此是耳朵附近被踢裂並流血了。當時筆者的背脊整個僵硬冰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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雖然對這種身為職業摔角手絕對不該有的行為感到憤怒,但也不可能反抗。「Brody踢日本攝影師那一腳,比踢對手還用力。」Quiñones事後打電話向日本媒體這樣說。

聽到這番話後,筆者的恐懼感又再次襲來。直到現在,這件事仍成為筆者揮之不去的夢魘。

1988年7月19日,事件發生後第3天,José González作為嫌疑人被逮捕,但由WWC代為支付了12萬美元保釋金的10%,並於當天獲得保釋。

8月8日,原定舉行首次公開審判,但由於辯護方的關係,被延後至9月8日。事件發生至今已過了兩個月,卻連一次開庭也沒有。這正是一種異常的事態。

會將審判拖延至此地步,只能認為背後有試圖隱瞞事件真相的動作。而且,González透過律師主張「正當防衛」。若就這樣持續拖延審判,對於事件真相的究明將變得更加困難。

終於,在翌年1989年1月23日,公開審判於聖胡安市內阿托雷伊地區司法中心大樓內的法院開庭。在預備審問中,González的嫌疑從「一級謀殺罪」,不知為何被減輕為「業務過失致死」。

González雇用了兩名律師。辯護方甚至調查了Brody過去的犯罪經歷。竟然連大學時期的打架事件也被拿出來,特別強調其品行不良。更進一步地,試圖營造出Brody常用毒品的印象,貼上卑鄙且兇暴惡人的標籤。

就這樣,建立了「González是好人,Brody是壞人」的構圖。

González為了自我辯護,主張「Brody以暴力著稱,而且是個瘋子」。他強烈地訴求「自己才是正當防衛的受害者,Brody攻擊我,所以我只是出於自我防衛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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Victor Jovica(左)在法庭上為González作證。當時,他與 Colón(右)一起擔任 WWC 的負責人之一。

與González一起掌控當時WWC的Carlos Colón與Victor Jovica,在作證時也作出了對González有利的證詞:「當我們進入淋浴間時,González說『這傢伙想要殺我』」。

檢察方則讓兩位曾為Brody施行手術的醫生上了證人席,證言道:「胸部與腹部各有一道疑似由銳利凶器造成的刺傷,死因是因鋒利刀刃所致的失血過多。死亡的形式是殺人。另外,毒藥物檢測中並未檢出毒品與酒精」,並報告了解剖的結果。

然而,作為證據的凶器卻無法提出。

最後由12名陪審員作出裁決,認定González的正當防衛成立,結果為「無罪」。儘管這在預料之中,但整場審判本身卻荒謬至極。陪審員作出了「證據不足」這一典型屬於González家鄉波多黎各的裁決。

事件當時,現場休息室內的重要證人完全缺席的狀態下,審判照樣進行。Tony Atlas表示:「若試圖作證,自己的生命將會有危險」,因此放棄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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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ony Atlas因擔心生命受到威脅而放棄作證。

而Dutch Mantel收到傳喚的時間,則是在公開審判結束之後。或許有人收買了法院的人,故意延遲寄出。

Barbara夫人也沒有從檢方收到公開審判通知。若沒有證人,事實在審判中就能被隨意扭曲。

對於檢方的敗訴,檢察官Dany Sautot表示:「沒有重要的證辭,無法將González定罪」,並懊惱地補充道:「只能眼睜睜地讓殺人犯逍遙法外」,但這番話聽來只是徒勞而已。(之後的10、11回連載由於需要另外付費,這邊就不翻譯了,接下來直接會是最終回)

※本連載自2007年10月6日至2008年3月5日,共22回刊登於報紙上。在東體育note上將增加照片,預計以全12回的形式呈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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