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大學時期在老家吃飯的谷津嘉章(左起第四位,本人提供)
在栃木・足利工大附高(現為足利大附高)三年級獲得全國高中聯賽冠軍後,我於 1975 年 4 月進入了日本大學角力部。然而,當時部內的上下關係比我所想像的還要嚴苛。練習中會遭到各種體罰,甚至會毫無理由地被罰正座。當時有一種說法:一年級是「奴隸」、二年級是「人」、三年級是「貴族」、四年級則是「國王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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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大的同級生中,有許多在高中時代就留下優異戰績的選手。雖然大學對抗聯賽的先發主力有 7 人,包含我在內有 4 人是一年級生,但即便成了先發選手,還是得負責洗衣服、做飯等各種雜務。我們曾經做過 300 個飯糰和豬肉味噌湯,搭計程車前往比賽會場時,還被司機抱怨說:「客人,你們好臭喔……」。抵達之後,還要把這些補給品遞給學長們。
我特別受不了大我一屆的二年級學長。常被吼著:「喂,去幹雜活!」在處理完自己的工作後,還要穿著日大的運動服上場比賽……。入部兩個月後,我心想:「這種日子過不下去了!想讓那群學長好看!」於是和同為一年級的 5、6 個人一起集體「夜逃」。我們並不是想放棄社團活動,而是為了抗議「明明是先發主力,卻還要受到這種對待」。
結果這演變成了連當時的 OB 會會長都出面的大騷動,對方甚至來到我老家勸說:「谷津,回來吧。我們會改變這個社團的體質……」。當我回到合宿所時,發現二到四年級的學長全部都剃成了光頭。我心想大家應該都理解我們的想法了,便道歉說:「造成大家的困擾非常抱歉」,對方也向我們道歉說:「沒關係,我們以後也會注意的」。
因為有了大學時代這些不合理的經驗,當我自己變成年級較高的學生時,我並不會無故對後輩發火。當然,如果後輩做了壞事而生氣那是沒辦法的事。
那一年,我在保加利亞舉辦的世界青年錦標賽 90 公斤級獲得了第 6 名。而在秋季的校際大賽結束後,我又再次對社團活動感到厭煩而回到群馬縣的老家,靠著騎機車來散心。雖然沒去參加社團活動,但我還是有去大學上課,當時那些從東北或九州過來的同級生對我說:「谷津真好啊,老家就在附近,還有地方可以逃。」
在那一刻我才察覺到,那些傢伙就算再討厭也必須待在合宿所,而且還得承擔我不在時的輪值工作,我隨意回老家這件事對他們是非常失禮的。從那之後,我就不再擅自回群馬了。接著到了大學二年級,我在 1976 年 4 月的全日本錦標賽自由式 90 公斤級獲得優勝,首次的夢想舞台(奧運)也隨之接近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