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真正開始深入學習「職業摔角是展現給觀眾看的內容」,是在出道3年後。當時我贏得年輕獅子盃,並獲得前往海外遠征的權利。在國外巡迴的這3年期間,我透過身體力行,深刻體會到裁判的執法正是引導比賽節奏的關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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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87年,我首次隻身前往歐洲。在當地眾多中生代職業摔角手之中,我只是一個資歷尚淺的日本人,也是才剛迎來出道第4年的菜鳥。
當我站上擂台使出招式,對手順勢重重地倒在擂台墊上。這時裁判會避開觀眾的注意,悄悄對我說:「展現動作!快向觀眾展現動作!」
起初我完全聽不懂裁判的意思。直到打了幾場比賽之後,我才終於明白,向觀眾展現自己的動作與情感,是站在擂台上的最低要求。
當我發動攻勢,用俐落的招式漂亮地擊中對手時,觀眾也會瞬間做出反應,讓全場氣氛沸騰。如果只是這種大招還無所謂,但如果是用細微的關節技將對手壓制在墊子上,或是進行拉扯手臂等壓制動作時,在外人眼中看起來就會顯得雜亂,觀眾根本看不懂台上的狀況。寢技等地面戰尤其如此。
因此,你必須在場上清楚做出「看吧!我把這傢伙的手臂給折斷了!」之類的肢體表現。這就是裁判所說的「展現動作!展現動作!」。一場比賽能否成功,很大程度上取決於裁判在場上的引導。
雖說是引導,但也只是在比賽中丟出幾個關鍵字。過去在日本道場時,即便是大前輩,也從來不會在這種細微的地方給予指導。
不過,在歐洲被稱為「錦標賽」的巡迴賽事中,主辦方會有特別力捧的招牌選手。對於這些選手,台下往往會給予相當多的具體建議。而且,當選手的資歷從前座比賽一路上升,對於「展現動作」的要求就越高。例如,前輩會給予非常細緻的指導:「當對手觸繩逃脫時,你不能只是在原地等待,必須立刻逼近對方,或者對著他大聲咆哮,一定要做出相應的肢體反應。」
甚至可以說,當你爬到越高的位置,就能獲得越多建議。換句話說,這代表低階的選手還處於一個不需要過多肢體展現的世界。我們甚至可以說,前座比賽就是省略了這些「細部動作」的賽事。前座比賽通常只要做好站上擂台時「衝啊!」的宣示,以及落敗時「我認輸了!」的表態,比賽就足以成立。
NJPW選手蝶野正洋回顧1987年赴歐洲遠征時的經歷。身為出道第4年的菜鳥,他在海外賽事中透過裁判的現場引導,深刻體會到向觀眾展現肢體動作與情感是擂台上的最低條件。他指出高階選手必須更細緻地透過咆哮或逼近來引導觀眾,而前座比賽通常僅由登場與認輸的動作組成。